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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被批捕

2017年02月17日08:13 | 來源:人民網(wǎng)-國際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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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wǎng)首爾2月17日電(夏雪)韓國法院17日簽發(fā)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的逮捕證。這是三星成立以來掌門人第一次被批捕。

韓國親信門獨立檢察組于韓國時間17日凌晨5時35分許逮捕李在镕,并計劃以此為契機,在剩下的調(diào)查時限內(nèi)重點調(diào)查涉嫌受賄的總統(tǒng)樸槿惠。

李在镕被指控5項罪名。獨檢組指控李在镕涉嫌向總統(tǒng)樸槿惠行賄,并為此挪用公款,違反《特定經(jīng)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獨檢組還指控他在親信門聽證會上作虛假陳述,違反《關(guān)于在國會陳述和鑒定的法律》。其余還包括違反《關(guān)于管制和處罰藏匿犯罪收益行為的法律》等。

獨檢組認為,三星以政府大力支持三星物產(chǎn)與第一毛織合并為條件向樸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提供4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51億元)。此項合并對李在镕繼承三星集團經(jīng)營權(quán)至關(guān)重要。但李在镕一直主張,三星為親信門主角崔順實家族提供巨額資金是迫于樸槿惠施壓而做出的不得已之舉。

1月18日,李在镕首次接受法院審訊,但法院決定不予批捕。獨檢組本月14日再次提請批捕李在镕,法院16日對其進行第二次審訊,并于17日凌晨作出了批捕決定。

(責編:徐祥麗、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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